法律

立遗嘱公证的费用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遗嘱公证中可以被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其他无权处分的财产不能继承。

  2、遗嘱继承是指对于遗嘱人死后的财产及后事进行处分,不涉及其他的无关财产及身后事务的内容。

  3、遗嘱公证之后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想要撤销或变更遗嘱的,需要再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