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放弃继承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事件是非常常见的问题,人们对于此类事件也是非常关注。遇到继承案件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为自身维护基本的权利,保障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能尽可能的减少麻烦的发生。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