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拐卖儿童违法吗

  被拐卖孩子收养的父母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

  1、申请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2、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3、登记

  (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2)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1、1年找不到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可被收养

  根据《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同时,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

  公告满30日,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在7日内将儿童及相关材料移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尽快为儿童办理入院手续并申报落户手续,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办理落户手续。

  公安机关经查找,1个月内未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出具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12个月后仍未查找到生父母或监护人,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被拐儿童被解救后最快一年零3个月可被收养。

  2、收养打拐解救儿童所需条件

  若要收养打拐解救儿童,收养人需出具以下条件: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婚姻登记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对收养人进行收养能力评估。收养能力评估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应当包括收养人收养动机、职业和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身体情况、道德品质、家庭关系等内容。

  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收养登记机关还应就收养登记事项单独征得其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