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7岁男孩骑三轮车帮姑妈摆摊

  开学进入倒计时,鄂州爱心市民何女士心里有些着急:如果月底前再无法办妥小成(文中名字都为化名)的收养手续,年满8岁的他又将无法正常接受国家义务教育。何女士所说的小成,自4岁被父母遗弃后,由姑妈抚养,吃百家饭长大,7岁就骑三轮车帮姑姑拉货摆摊。

  小成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爱心人士提出领养申请。然而,由于小成的父母并未依法放弃监护权,当地民政部门无法为小成办理合法领养手续。

  姑妈突遭家庭变故,欲将孩子送人

  小成4岁时,父母外出一去不返,一直是姑妈谈某某带在身边抚养。谈某某的老公工作不稳定,一家4口人的吃穿用度主要靠谈某某做早点生意维系。小成的到来,令本不宽裕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

  卖早点的时候,谈某某大多顾不上小成。至今,年满8岁的孩子仅断断续续接受了不到一年的学龄前教育。除了和姑妈出摊做生意,小成轮流被周围好心人士照顾,成为吃百家饭长大的小孩。年初,小成的经历经报道后,鄂州市民何女士给小成联系了一所小学,这大半年来,小成多数时间都是在何女士家中度过的。

  虽然小成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拥有幸福无忧的童年,但谈某某说,小成是谈家唯一的血脉,她再苦再累也希望把小成养育成人。“如果有一天弟弟突然回来了,我也好给他一个交代。”她说。

  无奈现实残酷。不久前,谈某某的老公被确诊脑部罹患肿瘤,医生建议进行开­手术。数十万的手术及后期康复费用,令谈某某对小成的未来产生了迷茫,她开始考虑将小成送人。

  在此情况下,已经和小成有一定感情基础的何女士成为首选。然而,何女士的媳妇待产在即,已近60岁的她再无更多的精力照顾活泼好动的小成。幸运觅得有缘人,无奈收养手续难产

  同龄孩子在父母怀里撒娇的时候,小成却得跟着姑妈上街卖早点讨生活。他并不幸福的童年经历曾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多位爱心人士曾公开表示,愿意收养小成。

  据何女士介绍,今年春天,她曾接到一位女士来电,自称非常想收养小成。后经证实,该女子学识渊博,有一定经济实力,且已经拿到出国签证,有能力给小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电话里,她甚至提出希望带小成出国接受教育,并约定了见面时间。后因多种原因,两人无缘见面。

  不久前,何女士通过朋友了解到,北京的一对中年夫妇愿意收养小成。该夫妇各自从事艺术、教育类工作,孩子已出国留学。得知小成的经历后,两人协商决定为孩子提供一切生活、学习保障。“只要小成手续办好,无论是领养、寄养,对方都不介意。”何女士说。

  当时谈某某带着老公在武汉治病,她得知情况后,也对这对夫妇颇为满意,并拜托何女士帮忙办理相关领养手续。然而,向居委会、派出所、福利院、民政局等多部门咨询领养事宜后,何女士得到的答复是:小成的父母健在,且未放弃监护权,不符合领养条件,暂无法办理领养手续。

  眼见开学在即,何女士担心小成的领养手续再办不好,很可能因此错过新学期入学,“这孩子已经比其他人起步晚,再拖一年不知道能不能跟上学习进度啊!”父母未履行监护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虽然父母尚在,但小成在事实上已成为无人抚养的孩子,为何领养手续“难产”呢?鄂州市民政局张某某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法》鼓励收养孤儿、弃婴,像小成这种父母无力抚养的孩子也符合收养条件。虽然小成的父母事实上并未履行抚养义务,但从法律层面讲,两人并未放弃小成的监护权。“如果要办理小成的收养手续,就必须其法定监护人放弃监护权利。”张某某说。

  张某某表示,小成的经历着实令人同情。接待何女士一行来访后,他特地查阅相关法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他建议何女士和小成的姑妈可通过法律渠道申诉,由法院判决另行指派监护人,再由监护人申请办理领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