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

  □初审程序□授权后程序

  □实审程序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

  专专

  利或

  申

  请利申请号申请日年月日

  发明创造

  名称

  申请人

  ②请求费用减缓的理由(申请人为个人,请求减缓费用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状况):

  ③附件清单

  □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亏损情况的证明

  □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非企业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④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⑤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月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四、本表左上方及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②栏,应写明请求减缓的理由。个人申请费用减缓,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情况,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专利应当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申请费用减缓除说明减缓理由外,还应当附具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单位经济状况证明:对企业应说明亏损情况,对非企业应说明经济困难情况。填写不符合规定或未提交有关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六、可以请求减缓的费用有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

  七、费用减缓请求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的,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

  八、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九、请求减缓专利费用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同时按减缓后的比例缴纳费用。

  十、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或专利局外设的专利代办处审批。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将同意减缓的比例通知申请人。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的通知后,在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足费用。

  十一、本表第④栏,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有多个人的由第一申请人签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申请人时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章。

  放弃专利权声明书

  专利实施合同

  商标权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