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责任的类型以及适用范围
过错推定责任的类型有以下八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2、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过错推定责任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6、堆放物侵权
7、林木折断侵权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范围有以下四种: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