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赠与公证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三)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四)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五)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第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第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等;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但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