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处版本

  xx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xx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xx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所有物

  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____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付给甲方____万,余款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

  债权债务尽由转让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以后条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经营归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签约日期:年月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a.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系乙方控股的子公司,乙方持有一公司_________%的出资额。主营公路桥梁工程建设;b.甲方系一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乙公司_________%的出资额;c.甲方拟将其持有一公司的全部出资(以下统称股权)转让给乙方;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章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第一条甲方为经批准登记的社团法人,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甲方出让一公司全部股权的行为已获得股东会的批准。第二条乙方为一家主营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一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_________。乙方对外投资,受让一公司股权的行为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_________省国资委的批准。第二章股权转让的数额及比例第三条甲方现持有一公司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股权,占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第四条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元股权转让给乙方,占转让前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第三章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第五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双方协议价。第六条双方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考虑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公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并经_________国资委批准。第七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乙方以_________元的单价购买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即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受让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一公司100%的股权。第四章价款支付及所有权转移第八条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日以内,乙方将全部价款_________元一次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第十条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第五章工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由甲方与一公司协商后负责办理。第十二条办理上述手续需要乙方给予的协助,乙方应按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第六章双方的保证第十三条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抵押及法律争议,并有权转让其股份。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受让甲方转让的股份。成为一公司的股东后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一公司的章程。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有关索赔的支出及费用)。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均不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八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七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章其他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共持有________股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XX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_______%,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转让给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的出让股份。

  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公司:指________________公司

  登记公司: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出让股份: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部分国家股共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签署日: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

  交易完成日:指登记公司将出让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第二条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_____股国家股中的_____股(____%)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出让股份

  2.2乙方购买的出让股份应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且出让股份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条件

  3.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审计的账面数为准)基础上溢价XX%。

  3.2甲、乙双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3.1条规定的转让价格完成股份转让

  3.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上述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与上述3.1条所述股权转让价款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拥有的资产(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资产数额为准)。

  3.4双方确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股份的交易条件是真实和公平的。

  第四条保证

  4.1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证:

  4.1.1甲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4.1.2甲方是出让股份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甲方已缴纳了足额的认购股份款项(或已投入了足额的资产);以及

  4.1.3出让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集中托管手续。

  4.2甲方进一步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无遗漏的;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无恶意举债;其资产、负债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

  4.3甲方进一步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在上述出让股份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作出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

  4.4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4.4.1乙方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4.4.2乙方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以及

  4.4.3所有乙方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资产与业务的文件与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第五条审批与登记

  5.1双方同意将分别或者共同采取最大的努力,以使为完成股份转让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登记手续尽快取得和办理完毕。

  5.2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股权转让完成后X天内,双方应共同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款项或办理有关资产或债权的转移手续,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部分每日万分之五(XX%)的违约金。

  6.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四条中所作的保证,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经济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充分赔偿。

  6.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纠正。如在合理期限内,违约方拒绝纠正,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生效

  7.1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生效:

  7.1.1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7.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要约收购豁免的申请;

  7.1.3国家财政部批准本协议。

  7.2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期限和终止

  8.1本协议的期限为依据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依据本协议第8.2款的规定终止时的这段期间。

  8.2本协议于下列情况发生时终止:

  8.3在本协议依据上述规定终止时,甲方和乙方将另行协商终止后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双方同意以下事实为不可抗力:

  9.2除前款外双方或者一方的任何情况,诸如但不限于人员变动、决策变化等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9.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没有履行本协议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10)日内提供经律师见证的有关证明。

  第十条一般性条款

  10.1信息披露: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及其进程,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仍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2购买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甲方持有的其余的_________股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衍生的股份,以下合称剩余股权),在转让时须经乙方同意。如转让给乙方时,转让价格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基础,可上下浮动10%。

  10.3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管辖。

  10.4争议解决:如果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应由各方以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在此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

  10.5费用:双方应当平均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或规章需要支付的、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的资产转让费用,如审批、登记、过户等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按向双方或者各方收取的、与资产转让有关的税费按税费征收对象由纳税方承担。

  10.6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些权利;任何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亦不应妨碍将来行使这些权利。

  10.7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8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0.9全部协议: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全部讨论、谈判和协议。

  10.10通知:本协议一方向他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任何书信或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挂号信发出,或以传真发出并用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住或寄往有关方。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如用挂号信寄出,信件邮戳日期十二(12)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如用传真发出,电文发出两(2)个工作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以下所列有关地址,直到该方向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时为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10)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八(8)份用于办理报批和过户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