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公证后可以修改吗?

  自己是否能更改公证后的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女儿?

  方军今年70岁了,膝下有一儿一女,2009年,方军儿子愿意承担赡养义务,但是需方军做一份公证遗嘱,规定方军的房子由儿子继承。但是今年村里修道征用了儿子的宅基地获得30多万补偿款后,儿子便不再赡养方军。对此,司法人员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此,方军可以再立一份公证遗嘱,改变原有公证遗嘱的内容。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