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教育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

  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

  根据法律规范和行政活动的实际情况,行政确认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确定。即对个人、组织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的确定,如在颁发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许可证中确定办学权。

  (2)证明。即教育行政机关向其它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如各种学历、学位证明。

  (3)登记。即教育行政机关应申请人中请,在政府有关登记薄册中记载相对方的某种情况或事实。井依法予以正式确认的行为。例如,学籍登记、社团登记等。

  (4)签证。即对某种法律关系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后,确认或证明其效力的行为。如教育行政机关对有关留学合同的鉴证。

  (5)行政鉴定。即行政机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质量等进行的客观评价。如某种科研成果的鉴定、审计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