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按份责任是什么意思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的对称。又称“分割责任”,是指两个以上责任人分别仅按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民事责任。按份债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原债属于按份之债、责任人间不具连带关系且标的具可分性为构成前提。各按份责任人对共同承担的同一债务仅就规定或约定的份额承担清偿责任,不负担其他责任人的债务份额;债权人只能就各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份额请求清偿;某一按份债务的履行只引起该特定份额责任的消灭,不影响其他责任人各自按份责任的存在。

  构成按份责任的前提在于:原债属于按份之债,其标的具有可分性;按份责任人之间不具有连带关系。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属于债的范畴。鉴于立法机关未规定债法总则,故将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放置于《民法总则》的“民事责任”中。《民法总则》第177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所谓按份责任,即责任人各自在其份额内承担单独的侵权责任,权利人对单个侵权人只能提出与其份额相对应的请求,在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害赔偿请求。换句话说,即使对某一侵权人提出了全部请求,其请求也只能在某一侵权人的份额内得到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