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谈谈涉外婚姻那些事儿

  我国公民领证,一般都是选择一个你好、我也好、那天心情特别好的日子一起手牵手步入民政局进行登记。那与外国公民结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与外国人结婚去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举个例子:小撒是中国人、李白是加拿大人。他们共同经常居住地是中国,所以,在中国领取结婚证,是可以被认可的。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涉外结婚,国籍怎么处理?

  再次拿小撒和李白的结婚消息举例,婚姻与国籍没有必然的关系。此处有三种方式供他们挑选:

  第一:小撒和李白可以依旧保持原来的国籍。

  第二:李白可以凭借“夫妻团聚”领取中国的绿卡,中国公民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证和住所的,可以在中国永久居留。如果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则要放弃加拿大国籍。

  第三:小撒可以加入加拿大国籍,但他同时将会丧失中国国籍。

  三、涉外结婚生孩子的国籍问题。

  举例:小撒和李白的孩子会是什么国籍?

  如果孩子出生在加拿大: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五条:

  在国外出生的孩子,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而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具有加拿大国籍。所以孩子有没有中国国籍取决于小撒有没有“定居在外国”。

  如果孩子出生在中国: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根据加拿大法律,加拿大人在国外生的孩子出生时也自动具有加拿大国籍。所以,涉外结婚生子国籍的问题,取决于小撒一家的选择。

  四、涉外结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内地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国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