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反合同,物流企业享有“留置权

  应先生是永康市一家电动工具厂的老板,一直以来他们企业生产的产品都委托各物流企业运输。一些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用户退货之后,也委托物流公司运回,然后他再去卸货点领取货物。

  近日的一个下午,他在永康市区江南街道白墈下村的一个集中销售工业次品的小广场上竟然发现了自家的产品。

  白墈下村的小广场堆满了各种工业品

  在应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永康市江南街道白墈下村的一块小广场。这里像一个小规模的工业品销售市场,所有的货物都堆放在地上,有杯子、锅、电动工具、衡器、刀具等各类五金产品,前来“淘宝”的市民不少。因为这些货物主要是次品,价钱便宜,小件产品钱价格从5元~10元不等,大件如工具类商品也有上百元的。

  永康市民胡军奇在这个“市场”上,零零散散挑出了他们企业生产的9个电动工具,上面还有编号,胡军奇根据标签上的号码,发现这是从长沙退回来的一些电动工具次品,为了购回这几件产品,他还得再掏700元钱购买。

  随后记者询问了摊主,据他介绍,这些货物是从永康市东城街道黄棠村某卸货点买来的。“我从那里把一大堆的废品都买回来,花了八九万元,然后放在这里让大家挑,有挑中的我就报个价,挑到最后还没人要的,就只能当废铁卖了。”该摊主介绍。

  物流企业擅自处理这些“退货”

  应先生说,电动工具产品有保修三个月的规定,货物在使用后出现问题可以退换。

  “退换的电动工具一般由当地的销售点安排物流公司寄回永康,然后我们再派人去取。”应先生说,一般情况下,货物到达永康后,卸货点会打电话通知他们领取。

  “去取的时候曾经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五六个人派到卸货点,但是货站里堆积的货物实在太多,货物两三天都清理不好。这时,卸货点会主动提出,在下次清理货物时如果发现我们公司的产品再通知。”遇到这种情况,提货方不会计较,会回厂里等通知。

  “现在,未经我们同意,卸货点居然把我们的货物卖掉了。”应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变相的损失。

  卸货点:我们有苦衷

  昨天,记者与永康多个卸货点和物流公司取得了联系,他们均表示卸货点有苦难言。

  某物流企业老板孙先生说,一般货到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联系客户,如果对方不来提货,卸货点还会催。

  据孙先生介绍,货物长时间放在卸货点会产生两种费用:一个是货物运输的费用,这部分主要由卸货点先行代付;另有一部分是仓储的管理费用,这是按照货物的大小和保管时间计算,放的时间越长费用越高。

  “因为一些工业品退货,大多是不合格产品,实际价格并不高,一些货主不管我们催几次都不来提货。”孙先生说,作为物流企业,他们面临着运费、仓储费用的损失。因此,现在每批货物的托运单上都有时间限制,超过了那个时间,物流管理人员会把这些货清理掉。

  “对于一些卸货点来讲,他们租用的面积很有限,也要租金,如果不及时提货,造成货物放不下。物流、卸货点这方面是有难处的,希望客户理解。”

  据孙先生介绍,作为正规的物流公司,货到之后如果有一件两件货找不到,一般会主动跟客户协商,按照这一票货物的实际价格赔给客户。

  律师观点:未按合同取走的货物,卸货点有法律上的留置权

  记者咨询陈志毅律师,根据双方反映的情况,陈志毅说,物品接收站在垫付费用后,客户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去领回货物,物品接收站将享有法律上的留置权。“留置权是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如果客户几个月不来受理,托运部门可以变卖或者拍卖物品,托运部门在运费和保管等费用可以优先受偿,拍卖以后所得多余款项要归还客户。”

  但陈志毅律师强调,卸货点或者物流公司在处理这批货物时,一定要按照物权法规定执行,不能低于市场价格出售。

  “因为这个货物是有主人的,不是无主物,不能低于市场价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