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老旧居住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探讨

  二、老旧居住小区实施综合整治的内容和标准

  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的具体步骤一般为:摸清现状,制定整治方案;安排整治计划和资金预算筹集方案;组织实施,进行验收和监督检查。其整治的内容和标准是:

  2、对小区内原来毁损的道路进行修补,做到平整、不积水、方便居民出行。要在小区内结合绿化开辟合理停车空间,尽量满足家庭用车的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管理秩序。

  4、完善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无照明设施的小区应增建,保证住户出入方便和安全。

  四、促进老旧居住小区管理向规范化物业管理过渡

  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和场地,用经济手段实施专业化管理的过程。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所以物业管理属于第三产业,是一种服务性行业。它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以服务为宗旨,以经营为手段,以效益为目的。物业管理最主要的工作是维护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对共有物业实施统一管理,使之正常使用。所谓规范的物业管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与服务。

  老旧居住小区整治后,在管理初期和中期,由居委会和原产权单位组建的物业管理联合体来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待各项管理机制健全和正常运行后,特别是管理费用良性循环后,可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实施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只有这样,老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才能逐渐步入正轨,才能与新建的居住小区一样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配套设施。只有硬件过关,才能通过优质的服务,使业主享受到名符其实的物业管理服务,居民才能心甘情愿的缴纳物业管理费,形成良性运行机制,保证老旧居住小区的居民过上正常、和谐的生活,从根本上解决老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难题。

  参考文献:

  1、黄安永,《现代房地产物业管理》,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

  2、蔡诗,《物业管理实务与操作》,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

  3、郭颖,《城市房地产最新管理规定实施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