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业主委员会可以注销吗

  业主委员会可以解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该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上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或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的解散条件:

  (一)申请召开业主委员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

  (二)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做投票的评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解散当前的业主委员会。

  政府无权解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包括街道、社区、物业、地产开发商、个人或组织都无权。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形成的虚拟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和相应委员。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也无法取消、解散、注销,都只能换届。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就不存在解散,注销什么的,只有换届选举。因为业主一直在,所以业主大会一直在,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所以法律就没有规定业主大会的解散或注销之类的,只有成立的规定。

  业主委员会注销前应当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办理手续。首先,业主委员会注销登记前,应当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审计、会计服务机构组成清算小组,对全体业主共有财产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其次,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书和清算报告书。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登记的,收缴业主委员会登记证书、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