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网购维权别让消费者成光棍一条

  “双十一”现在已经发展成网上购物节。不少消费者摩拳擦掌,想着捞一把“便宜”。可是,每年的消费“狂欢”之后,接踵而至的往往是网络维权。相对于网购的快捷来说,维权之路却是那样漫长和令人纠结。

  比如,网购一双品牌运动鞋,发现是假货,可鉴定这双标价410元的鞋的真假,却要花2000元鉴定费,而即便证明鞋并非正品,也只能获得1200余元的赔偿。网购大闸蟹,收到后发现是死蟹,对方答复需上传视频为证,照片都不行,说“照片证明不了是死蟹”。网购减肥用品,卖家声称“使用一个疗程无效退款”,吃了却不见瘦,顾客还没维权,客服就把你“拉黑”了……面对维权成本高,监管跟不上等诸多难处,多数人选择放弃,即使迈出了维权的第一步,也大多不了了之。

  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度通过在线递交、电话、邮件等形式,接到全国各地用户投诉9.36万起。此外,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调查显示,年度网购投诉焦点包括:退款问题、账户被盗、虚假促销、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网络售假等。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管理部门如何为网络购物者撑腰,别让消费者成“光棍一条”,是我们应当勇敢面对、积极求解的一个问题。

  最近,我省一家媒体针对各种网购陷阱和维权难题公开征集线索,并决意跟随消费者一起踏上维权之路,对在维权过程中所面对的种种困境进行追访,促使监管部门切实履责,推动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完善。

  各地针对网购维权,也出台了不少好的地方管理办法,令人欣喜、值得借鉴。在重庆,工商部门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建立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帮助网购维权,这是主动作为;在安徽,工商局网监平台正式上线,并成立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实验室,这是进入法治程序的必要一环;宁波出台了《宁波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这是国内城市出台的首个专门针对网络交易争议的《办法》。

  网购虽然存在着异地性的特征,执法起来比较难,但是执法难并不是执不了法,加强与异地执法部门的沟通,建立迅速反应机制,完全有可能保护网购消费者的权益。全国各地的工商、消协等部门应尽快形成互动机制。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明年3月15日起施行。相信随着新消法的施行,各地不断探索网络维权手段、积极执法,未来网络购物维权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