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携程“假保单案”赢了官司但输了钱,原告提出上诉

  轰动全国的“携程假保单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梁玉祥损失2000元,由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赔偿200元。“法院判赔数额连支付诉讼费都不够,消费者赢了官司输了钱。”记者7月12日获悉,梁玉祥不满一审判决,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携程商务公司提供的保单订购服务有瑕疵。虽造成原告不便,但无严重后果,且公司方面也已致歉。故原告要求携程旅行网首页显著位置持续一周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近8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而原告实际收到有效保单两份,应当支付保险费用,双倍赔偿保险费的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只应由携程国旅公司赔偿损失2000元。

  此外,原告未因携程商务公司履行合同瑕疵延误行程,亦未因此致财产损失,故携程商务公司仅应承担赔偿原告因投诉发生的通讯费200元。

  “这个判决只是达到最低要求,分清了基本的是非黑白。但遗憾很多,对消费者维权的支持非常有限,对出售假保单的丑行没有给予严惩,消费者维权代价太高,而商家的违法成本太低!”梁玉祥的代理律师张宏雷称,这起官司掀开了中国航意险假保单的冰山一角,揭开了国内假保单市场的黑幕,在中国消费者维权案件中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但法院判决只是让真相暴露出冰山一角后便戛然而止。”

  张宏雷称,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和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据该规定,二审法院应作出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