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让维权变成硬道理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法的决定。新法在多方面都有了更完善的规定。新法明确,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提起公益诉讼。(10月26日《新京报》)

  新消法中确立公益诉讼条款,使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出了跨越性一步。借助公益诉讼制度,消协就可以诉诸法律的途径为消费者讨公道。这些年,“明示即合理”、“沉默即默认”……五花八门的霸王条款,令消费者苦不堪言。消协年年都要对霸王条款“炮轰”。每次“炮轰”,声势不可谓不大,奈何诸多行业对消协的“炮轰”满不在乎,甚至懒得答理。之所以无恐,自然是因为有恃。其所恃,就是看准了不论消费者还是消协,都难和自己对簿公堂。

  消费者势单力薄,耗不起打官司的时间、金钱、精力——尽管近年来也有消费者通过打官司等方式反击“霸王条款”,但诉讼过程之曲折艰难,甚至“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结局又令多少人望而却步?至于消协,由于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无法接受消费者委托,代表他们进行诉讼,可谓有力使不上。因为没有法律支撑,于是所谓“炮轰”,难免都成了“橡皮炮弹”。

  这些年,舆论一直在大声疾呼:消费要跨进“尊严时代”。但是事实也反复证明,仅靠呼唤是不行的。只有“消费尊严”获得了法律支撑,消费者义无反顾地维权,不屈不挠地讨“说法”,在消费者个人力不够的时候,消协挺身而出帮助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商家才能真正感受到时代真的不同了,这就叫“倒逼”,将违规经营逼出市场,逼着商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找到自己的位置,否则就只能出局。

  公益诉讼制度改变了消协只有“橡皮炮弹”而没有真枪实弹的尴尬。在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下,消协的“炮轰”已不再限于“纸上谈兵”,“橡皮炮弹”会变成“真枪实弹”。公益诉讼制度将让商家真切地领略消费者的力量,消费将真正跨进“尊严时代”。消费跨进“尊严时代”折射的又不止是消费领域的发展轨迹,更是我们社会的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