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网上购物:有人撑腰

  上网采购年货、新衣、礼物,已经成了新的年俗。但网购的信任度毕竟还不够高,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网购最怕的就是收到的产品与之前卖家的说法不一样,找卖家论理吧,又觉得很麻烦,尤其是万一遇到一些耍赖的卖家,退赔无着还惹一肚子不高兴。正如淘宝网消费者维权部负责人陈庆探所说,消费者在付款后就变成了弱势群体,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取证难、标准不统一、卖家不配合、相互踢皮球、处理时间长等情况都导致消费者将付出巨大的维权成本。

  其实,网购维权无门的情况并不比线下购物多。据淘宝网公布的2009年数据,全年淘宝网消费者维权部一共介入处理网购纠纷数10万起,占总交易笔数的万分之五。通过淘宝网的工作,除无效投诉及钓鱼网站等第三方欺诈情况外,98%的消费者成功维权,而且都是在30天内处理完结。这些数字都远远优于线下购物。所以,关键是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不要忍气吞声。

  记者采访了陈庆探,请他介绍网购消费者如何维权,尤其是借助淘宝网新的规则如首问责任制,更省心省力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1】假一赔三花了1个月

  去年,买家王小姐在一家专卖化妆品的网店花600元钱买了盒名牌粉饼,卖家拍胸口保证是正品,并支持假一赔三。不想东西到手一看居然是假的,王小姐立即发起了假一赔三的申请。但是卖家迟迟不响应,很快淘宝维权人介入处理。卖家拿不出正规有效的凭证证明自己的货物是正品,最终,淘宝执行保证金进行假一赔三赔付,从卖家的消保保证金里扣除相应款项打给买家,同时按淘宝规则对这一店铺进行了严厉处罚。

  假一赔三是淘宝网推出的一项购物保障服务,当买家使用支付宝服务购买支持“假一赔三”服务的商品后,在交易成功后14天内,如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货,且在买家直接与卖家协商退换货未果的前提下,买家有权向淘宝发起对该卖家的投诉,并申请三倍赔付。

  不过,王小姐成功维权前前后后也花费了1个月左右的时间,令她颇感疲惫。很多买家买了比较便宜的假货,十几元、几十元,就不愿意为此花费时间精力去采取维权行动,吃个闷亏算了。

  陈庆探表示,网络维权目前存在两大最主要的难点。其一是卖家不配合,经常会联系不上,导致买卖双方沟通不畅通;其二是取证难,由于网购交易的复杂性、特殊性,产生了取证难的问题,比如因为卖家提供商品的约定不清等原因。“这两大原因会直接导致交易纠纷处理时间的延后,因此,这也是我们2010年重点努力的方向之一,就是要最大程度地缩短纠纷处理时间。”

  今年的情况就会大大不同了,根据“首问责任制”的规定,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淘宝网要求卖家必须在48小时内响应;逾期不响应的,淘宝消费维权人员将在48小时内介入处理;淘宝网承诺,所有交易纠纷淘宝将会在7天内作出纠纷处理。对于卖家超过承诺时间发货的,消费者申请退款48小时内卖家无响应的,系统将自动退款。

  【案例2】巨额货款迟迟不还

  近日,李先生看中一款欧米茄全球限量款男表,标价13000元,虽然价格不菲,但比专卖店便宜2成多。李先生没有多加考虑就迅速下了单。手表到手后,李先生发现这款欧米茄的确是原装货,但是并非描述中所坚称的“全球限量款”,于是,李先生要求退货退款。

  然而,卖家却以种种借口推脱,否认货不属实。一怒之下,李先生将该卖家投诉至淘宝网。经过判断,淘宝网认定买家退货退款的要求成立,卖家也同意了退货。可在李先生原封不动地寄回了商品后,迟迟不见13000元货款回到自己的账户。他再次向淘宝网申诉后,淘宝网决定,立即启动先行赔付强制计划,将货款全额返还给李先生。

  【案例3】卖家骗到好评玩失踪

  小优在一家网店中购买了几件衣服,几天后收到商品时,发现衣服跟网店图片展示的不太一样。小优是一位资深买家,她决定给卖家打一个“中评”,以便给接下来的购买者提个醒。卖家看到该评价后联系小优,表示愿意做好售后服务退款退货,希望她能取消中评。小优心软答应了,把评价改为“好评”,随即将商品通过快递送了回去。然而自此,卖家就消失了,旺旺、手机,全都联系不上。小优无奈投诉到淘宝网,淘宝网消费者维权部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后认为,买家提供的旺旺沟通凭证真实有效,卖家理应遵守约定。因此决定,强制该卖家按照约定退款并依照规则进行了处罚。

  【维权直接找淘宝】

  网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无保障等问题,责任算谁的?当然应该是经营主体——网店,而不是提供经营场地的平台如淘宝网、易趣等。消费者维权,第一责任人也是网店,平台也管,但其性质是帮助消费者协调、沟通,要求网店经营者履行义务。

  陈庆探说,虽然98%的纠纷得到了解决,但调查发现消费者仍然觉得维权难、麻烦。所以,他们决定换一种思路,推出首问责任制,消费者只要在淘宝网上网购,因商品质量问题、卖家不履行售后服务问题、物流引起的第三方纠纷问题、卖家服务态度问题、交易双方约定不清等问题引起的交易纠纷的时候,淘宝网都会主动将维权责任和风险承担下来。当买家和卖家未达成有效协商的,淘宝网将先行垫赔消费者。而后淘宝网将再追究卖家的相关责任,如果卖家因此受到冤枉,淘宝网将承担此笔纠纷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为此,淘宝网还将组建500人的专业维权团队,7天×24小时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帮助。同时,首问责任制也将网购交易纠纷作出处理结果的时间由以前的30天缩短为7天。陈庆探表示,淘宝网承诺,决不让一个消费者没人管,决不让一笔交易纠纷被踢皮球。1月15日起,如实描述、7天退换、假一赔三等服务条款开始推广到淘宝网所有店铺。春节后,还将上线国内首个电子商务网站自发组织的消费者权益平台——淘宝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

  以后,维权会变得非常简单,不用打电话、发邮件,只需通过这个平台,提交一个表单,把证据和诉求交上去,维权团队经过初步判断,认为消费者占理的,立刻先把钱赔付给消费者,然后淘宝再去追究商家的责任,就跟消费者无关了。

  1月15日至2月2日,全网消保共处理3910笔投诉,先行垫赔消费者326532元。

  【保存好各类证据记录】

  相比于线下,网购的维权成本也许反而更低。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的沙律师介绍,消费者在线下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一般得由消费者先出钱去有关检验机构做检验。如果就一两百元钱的商品,却要先掏上千元的检验费用,消费者谁会真的去检验?只能自认倒霉了。而淘宝网取证时,消费者大多数情况下只需提供收货的商品图片即可,关于商品本身的产地、质量、进货渠道之类凭证则责成商家提供。

  陈庆探提醒消费者,除了尽可能保留一些原始图片,还要保存好各种相关证据以备万一,包括旺旺聊天(软件可设自动保存)、手机短信记录,快递包裹单,商品包装,商品拍卖网页上的介绍、承诺,买卖双方的约定,等等。

  【1-5钻卖家售后服务最好】

  淘宝网的用户,无论买家卖家,都按成功交易笔数来升级,分为红心、钻石、皇冠三个大级;每级再各分5个小级,几级就是几颗钻或几个心。陈庆探说,从2009年数据看,1-5钻的卖家售后服务做得最好,平均100笔需要沟通处理售后的网购交易中,只有2笔最后上升为需要淘宝工作人员介入处理的交易纠纷。而心级卖家和皇冠卖家这个笔数大概在3%—4%。

  他分析,心级卖家因为是初入门,操作和运营方面不是特别熟悉,许多时候是技术问题导致了售后服务不到位,还有的是对每笔生意都太“珍惜”,好不容易卖出一个货品,舍不得退货退款。皇冠级卖家交易量相对较大,人手不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售后服务不到位。而钻级卖家大多是两三人店铺或者夫妻店,经营有了一定经验,他们正在成长阶段,看重每一笔交易,即使买家一个细小的诉求都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同时,钻石店铺的交易量相对皇冠卖家小,也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对每一笔交易售后进行充分跟踪处理。

  【三大类商品重点防雷】

  据陈庆探说,三大类商品网购产生的纠纷最集中,因此消费者网购时要多留个心眼。一是虚拟商品如充值卡,很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卖家给买家的账号充值后,买家半天没有收到回执,卖家却信誓旦旦已经充了。

  二是电器类、数码类产品,主要问题是售后,买来挺好的,用了一两个月不行了。

  三是服装类,因为服装是非标准商品,色差、手感等等没有一致的标准,比如导购员跟你讲,穿起来很舒服,你穿着也许很一般,却没法挑毛病;还有尺码问题,虽然服装有统一的码数标号,但往往有的偏大、有的偏小,即使码数准确,服装的版型及穿着者身材的不同,也会影响合身与否。

  【跟快递打交道有窍门】

  另据淘宝网统计显示,在2009年所有淘宝网介入处理的交易纠纷中,竟有20%来自物流行业。送货不及时、错误投递、快递人员服务素质低下成为首要问题。快递作为承运人是对卖家负责的,所以,买家肯定会去找卖家,纠纷由此产生。比如,买家拍下一个商品,准备某天要送给朋友做生日礼物的,按常规送货时间足够了。不料物流延迟了几天才送到,买家就要求退货,朋友生日已经过去了还要它干吗?可是卖家也很委屈,商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快递公司不是他家开的,他控制不了,凭什么要让他生意落空,还赔上两笔运费?

  确实,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带来了物流业的巨大市场,然而物流业暂时没赶上电子商务的高增长速度。

  如何跟快递打交道,减少纠纷,陈庆探介绍了两个窍门。一是注意快递公司的评价。目前国内近20家上规模的快递物流公司在淘宝网平台上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淘宝网有一套推荐物流指数评价体系,每个月将根据每个快递公司当月的投诉量、投诉处理量、快件准确送达率等系列参数进行综合评定,建立物流指数进行排名公布。一般每个网店都与两三家以上的快递公司合作,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一家评价较高的为自己送货。第二个是一些买家总结的办法,网店往往要求消费者验货后再签收包裹,签收后发现缺斤少两、货不对板等问题将不负责任,而快递公司则强硬规定先签收后拆包,对此矛盾,消费者可以先签收,然后把快递单迅速拿到自己手里,等验完货,再交给快递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