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消费骗术盘点

  摘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的空子,利用部分人的性格缺陷或相关知识的缺失,用各种花招骗取人们的钱财。这些骗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更新也在不断翻新,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xx,请他将各种常见的消费骗术一一盘点。

  易拉罐拉环中奖

  主要手段:行骗者利用“托儿”演双簧,把事先准备好的印有中奖字样的易拉罐拉环与刚打开的易拉罐的拉环进行调换,慌称中了大奖,诱惑消费者购买该拉环。其所谓的大奖常常是小轿车、摩托车、电视机或者数万元的奖金。这种骗术多利用曾合法开展过有奖销售活动的知名饮料的包装,使不少消费者信以为真。

  流行时间: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一些大中城市,1999年以后多发生于乡镇和长途客运汽车上,至今仍未绝迹。

  邮购陷阱

  主要手段:行骗者利用虚假广告引诱消费者邮购商品,条件是先付款后发货。行骗者收到钱后或者不发货,或者以次充好,甚至卷款而逃,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流行时间:这种骗术流行于2000年前后,主要集中在湖南冷水江市、湖北武汉市及广东广州市等地。

  中奖喜报

  主要手段:一些消费者有时会意外收到一封邮寄的“中奖喜报”,说他在某活动中了大奖,或者被电脑抽成了“幸运者”,获得了价值不菲的奖品,但要汇去邮寄费才能把奖品寄过来。不少消费者被“意外之喜”冲昏头脑,信以为真,按要求汇款后不是迟迟见不到奖品,就是收到的奖品与宣传不符。

  流行时间:这种骗术最早出现于河南省安阳市、鹤壁市,1998年至1999年向全国各地蔓延,现在已不多见。

  刮卡中奖信函

  主要手段:行骗者印制大量中奖刮刮卡寄出,收到刮卡信件的消费者每刮必然中奖,而且奖品相当诱人。当消费者打电话联系时,对方告知要求预付奖品总价15%的税金或者一笔公证费之类的钱款,然后才可以兑奖。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汇款过去之后,对方就杳无音讯。

  流行时间:这种骗术于2000年左右出现于河南省,至今仍时常出现。

  短信诈骗

  主要手段:手机短信诈骗的内容大体可以分为3类。一是宣称手机用户在某公司的抽奖活动中中奖;二是宣称有六合彩中奖码出售,如有失误愿理赔千万元等;三是宣称某公司有廉价走私物品销售等,让消费者以为自己交了好运,再诱使消费者汇“税金”、“公证费”、“信息费”之类的钱款,诈骗钱财。

  流行时间:这种骗术的发源地不详,2002年出现后为害至今。

  致富信息

  主要手段:行骗者邮寄或在媒体上刊登各种诱人的致富信息,宣称可以教人各种赚钱的绝招,如种植名贵药材、加工紧俏产品、转让高新技术等,并承诺“包回收”、“包赚钱”、“小投入,大回报”等等,千方百计让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或技术。钱一旦寄出后,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得到一些无用的技术和资料,导致消费者不能致富反而失财。

  流行时间:这种骗术于1999年在全国各地出现,持续至今。

  消费储值

  主要手段:消费者购买运营公司的“消费储值卡”成为持卡消费者,在“消费储值”加盟商家消费时获得相应的积分,积分达到一定量时可获得奖励。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花的钱越多,返还的钱就越多,甚至还可能超额返还。但是消费储值的奖励是“赠予性奖励”,一旦运营公司支付奖金发生困难,可以不再赠予,消费者将血本无归。即使运营公司没有发生支付困难,它仍可以单方面延长奖金发放的期限,降低每次发放的比例和金额,欺诈消费者。

  流行时间:这种骗术于2003年出现于山东济南市,2004年流传到全国各地,后被工商机关查处。

  银行卡短信诈骗

  主要手段:行骗者一般假冒银行或银联公司的名义,向消费者发送短信,以善意的提示假称消费者的银行卡在某处消费或卡的信息资料被泄露。当收到短信的消费者回拨电话查询时,套取消费者的银行卡卡号、密码及身份证号码,得手后,行骗者很快通过取现、转账等手段窃走资金。

  流行时间:这种骗术最早于今年夏季出现于上海市,后流行在北京、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大爆发。

  万变不离其宗

  专家剖析骗子得逞原因

  据北京市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与往年相比,近年来各类涉及消费领域的诈骗案件有了新的发展——骗局从街头、邮购走上了手机和互联网,行骗者也发展到了分工合作的公司等形式,诈骗所造成的危害也日益严重。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北京市110报警台共接到银行卡短信诈骗报警1200多件,上当受骗者几十人,他们的损失在几千元至31万元不等。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xx认为,对个人而言,一旦受骗,轻则破财,重则使家庭破产。对社会来说,诈骗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诚信环境,会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

  从1999年河南省安阳市、鹤壁市等地发往全国各地难以计数的“中奖喜报”,诈骗愈千万元钱财,到2004年山东众旺公司利用“消费储值”形式收受佣金26亿元,最终被执法机关查处使“众旺神话”破灭,再到今年银行卡短信诈骗案件大面积爆发,骗子得逞的“机关”究竟何在呢?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法律心理学研究所所长马x介绍说,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只要能引起人们反应的刺激,都能成为骗子骗人的手段。早期的中奖类骗术利用了人们的侥幸得利心理,当消费者对这种骗术产生了心理上的“免疫”时,骗子选择了“科技致富信息”、“善意提醒”等刺激点来适应消费者心理的变化。正是由于消费者的怕失财、不确信的心理,才会对骗子给予的“危机信息”进行核查和探究,结果也就落入了骗子精心设计的陷阱,如银行卡短信诈骗。

  马x还认为,骗子得逞的另外一个关键原因是,很多消费者对相关信息的掌握不对称。以手机短信诈骗银行卡余额的骗术为例,消费者对银行卡服务中心的电话号码不熟悉,对银行卡的管理和使用规则不熟悉,商家、银行以及相关管理部门也没有及时提供足够的信息,消费者无法辨别真相。当骗子为人们“善意”提供相关虚假信息时,消费者在担心受损失,怕银行或商家出错的心理驱使下,自然会去探究骗子所提供的信息。

  另外,骗子的频频得逞还与相关部门的被动型防范和预警信息公开不及时有关。马x说,其实一些诈骗手法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很久了,但相关部门并没有主动对此进行分析预测,并联合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当然,一些诈骗案件没有及时破案也让行骗者更加有恃无恐。

  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