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男子用弹弓射车窗石头砸玻璃,钻进车内偷光光

  先用弹弓打,再用石头砸,然后钻进车内盗窃。作案多起后,在摄像头里现了形。

  2010年12月,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陆续接到多起报案,称私家车停放在临街饭店、歌厅门前时,车窗被砸坏,车内物品丢失。最严重的一起,丢失现金6000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选择的作案时间一般在18时至21时之间,而且胆子特别大,作案时总是选择人多地带的娱乐场所或者饭店。

  警方调取案发地点附近的街路及商铺的监控录像。经过分析对比,确认系列砸车盗窃案为一人所为,其体貌体征也进入掌控范围。

  “当时临近双节,为了尽快抓获嫌犯,减少群众损失,分局专门抽调出警力,采取车巡、路巡和沿街布控相结合的多种方式,蹲坑守候。”刑警二中队中队长孟翔宇说,昌邑公安分局抽调了100名刑警兵分3路,一路针对前科人员进行摸排;一路针对近期经济状况反常人员进行调查;一路通过旅店、足疗、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摸排。

  3月10日,孟翔宇带领民警在人民商场附近排查时,发现一男子与砸车盗窃嫌疑人相貌相似,随即将其带回审讯。该男子很快交代了作案经过。

  28岁的嫌疑人马某有两次犯罪前科,2001年和2007年,分别因绺窃和砸车盗窃被判入狱。去年10月末,马某刑满释放后来到吉林市,重操旧业,还买了一个弹弓,发现目标车辆后,他便站在远处用弹弓射击车窗,将汽车玻璃打碎,观察几分钟,发现车主没有出现,便用石头砖块将车玻璃砸出更大破洞,然后将车内的包及其他物品盗走。

  马某交待,他在吉林市砸车盗窃19起,警方已核实其中6起。目前,马某因涉嫌盗窃被刑拘,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