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及边远地区的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始终是一个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无论过去、现在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问题都会被高度关注。

  就现实来讲,只要有食品和食品交易,就要有相应的、严格有效的食品监管。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战略层面来考虑,把这项工作作为关注民意、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最近,国务院又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具体到我省,由于农村消费水平普遍不高,质量意识相对较差,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市场。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经营者以制假售假为手段,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甚至直接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商标,以虚假宣传夸大自己销售的产品,从中牟取暴利,不仅影响了正当厂家的市场声誉,而且在农民饮食安全方面埋下了重大隐患。

  青海省面积为72.2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62.6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27.81万人,占总人口的58.26%。全省共有食品经营户27506户,其中,企业952户,个体工商户26552户。农村地域广、人口多,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因受经济收入和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隐患相对较多。目前,农村市场上的大多食品外包装说明中主要事项模糊,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这些有的甚至已经过期。由于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人员流动性大,加工场所大都不固定、分散等原因,使监管工作异常困难。

  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吃了不生病,就没有多大关系,“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同时,农村食品经营户素质良莠不齐,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大都没有固定的进货渠道,不重质量,只求经济利益,食品安全监管的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食品退市等制度也很难得到全面落实。从而形成了消费者消费习惯差、经营者营销理念差和供求双方维权意识差三种常见的现象,在无形中增加了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困难。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宁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杨成刚。

  进货渠道不正规

  据杨成刚介绍,由于配送方式落后,进货价格成为经营者进货的主要考虑因素,导致食品进货渠道不正规。

  首先是大部分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规模小、投资少,经营的食品有的是自己加工生产,有的是从一些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作坊进的劣质食品,有的是城镇的批发商倾销到农村地区的“问题”食品,大都在卫生、质量等方面得不到保障。

  其次是经营场所多是自家住房或在乡村公路边搭建的临时经营点,加之一些“货郎”式的小商小贩流动销售,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出了问题也不易找到责任人,这也给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带来了较大盲点,也是导致对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困难的因素。

  专业检测人员缺乏、技术设备落后

  对派驻农村地区的基层工商所而言,食品安全检测,说起来容易,具体操作起来却非常困难。虽然部分工商所有上级配发的“简易式食品检测箱”,但受功能单一、检测性能差等局限,对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不能进行有效检测。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判断“问题”食品大都还是用“一看、二闻、三触摸”等传统原始手段。在实际检查工作中,工商执法人员与许多普通消费者一样,大多凭借外观来检查产品标注、保质期等是否合乎规定,而现在即使是劣质食品,也在包装上下足了功夫。阜阳奶粉事件中暴露出的一个明显问题就是,承担流通领域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能判定某种品牌的奶粉是否合格?如果连执法部门都无法辨别?还如何要求农村的消费者以及经销商来辨别。另外,加之人力、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工商部门对农村地区流通领域“问题”食品很难做到令其销声匿迹。

  监管周期长、监管不到位

  一个基层工商所可能要管几个乡镇,而执法者往往是几个人,有的基层工商所甚至只有两个人。执法人员除日常市场监管外,还要承担注册登记、消费者投诉等多项任务。以此计算,一个基层工商所真正能安排出来负责巡查监管的最多就几个人,以几个人监管上百平方公里、分布在不同村组的销售网点,即便发现问题也难以及时解决、监督到位。落后的监管手段,不能及时跟进变化的食品消费市场。

  市场主体不规范

  食品的最初来源地——广大农村食品经营者大都实行分散经营,作坊式生产形式普遍,导致产品种类繁多、品种杂乱,不利于推行标准化、技术化和统一产品质量,这些因素大大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更兼之,有些生产者与经营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谋取暴利置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而不顾,缺乏起码的诚信。具体表现为:一是食品加工企业规模小,多数是作坊式生产,根本谈不上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二是有一部分经营者相关法律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农村小卖部的店主大多是当地农民,他们对商品质量缺乏足够的认识,如:为贪图方便和节省费用开支,一次性购进很多的副食品,导致一部分贮存期短的食品过期变质;以低廉的价格购进劣质食品以获取很大的经济利益;把食品、生活用品、饲料、化肥等混合兼营,乱堆放,使产品互相渗蚀,人食用了危害身体,甚至危及生命。三是诚信经营和售后服务跟不上。在农村小商店,商品的标价混乱,哪种商品紧俏,价格就会上去。有些商品卖出去,根本谈不上什么售后服务,消费者只好自认吃亏作罢。

  农村食品安全常识不普及

  老百姓形成的饮食习惯、饮食观念与食品安全要求相去甚远。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刚刚解决温饱问题,老百姓还没有形成食品安全意识,也无从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更谈不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淡薄、食品安全知识的贫乏,大肆倾销假冒伪劣食品,频频制造食品安全事故。而监管部门缺乏系统的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的手段和措施,没有形成有效和坚固的抵御假冒伪劣的防护网。

  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

  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网络还不完善,多数地区信息滞后,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一些地区食品安全的信息相对闭塞,多个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各部门对自己管辖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信息一般都具有相应的采集、上报、分析、公布等机制,但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信息交流相对闭塞,资源无法共享,又得不到充分利用。

  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不到位

  农村食品市场量大面广,各级行业协会自律、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经营者自律机制、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参与意识淡薄,质量和维权意识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尚未建立

  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对失信行为缺少有效的防范和惩戒机制,违规失信已成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负责人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片面追求企业利润,忽视食品安全质量;一些企业诚信意识不强,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性不高,向社会做出的质量承诺难以兑现,食品消费安全环境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