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筑工程仲裁费用要多少

  (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

  (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通常包括仲裁组织的行政费用,仲裁员的报酬和费用和其他合理处理仲裁案件的实际费用,如费用由仲裁庭在吸引专家、评估人员和翻译人员,以及调查和证据收集的成本。

  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向当事人收取的处理争议案件的合法的费用。仲裁费用一般分为受理案件费用和办案费用。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构处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办案费,是指败诉方为赔偿胜诉方办案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律师费、鉴定费、检查费、差旅费以及证人因误工、误工、误差费等。民商事仲裁除了收仲裁费外,还会收取相关的辅助费、调查取证费等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提起合同案诉讼,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2、经过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应当履行。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执行也就是强制执行,即由人民法院采取强迫措施,促进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合同当事人在遇到合同争议时,究竟是通过协商,还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去解决,应当认真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态度、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自身的财力和人力等实际情况,权衡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争议解决对策。

  《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