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3G上网突被销号,用户起诉中国电信

  李先生办理了手机3G上网业务,使用一段时间后突然不能上网,到营业厅询问却被告知其卡号已被作废,如想继续使用则需再申请一个资费标准更高的新号,无奈之下李先生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先生诉称,其于2009年5月7日在中国电信回龙观营业厅办理了无线宽带3G上网业务,申请了“3G-本地160年卡礼包”的套餐服务,在支付的1740元年费后,领取天翼上网设备及UIM卡一张并投入使用,但在使用了13个月后发现该卡有信号却不能上网了。李先生于今年6月4日前往回龙观营业厅办理缴费业务,却被告知其UIM卡已被销号,若还想上网则需申请新号,每月只有120小时上网时间,而不是之前的300小时,即资费标准提高了。

  李先生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即使用户没能在一年使用期内及时续费,中国电信也不应将卡号作废,而应自动转签相应套餐,中国电信在没有约定也未通知的情况下将资费标准低的UIM卡作废,迫使其只能再使用资费标准较高的UIM卡,该做法侵害了其权益,是利用垄断优势欺骗消费者的恶意违约行为。故其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中国电信继续履行合同,恢复其手机卡的上网及通讯功能,恢复原月付套餐,并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