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修订

  昨天,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闪某某解读了新修订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据了解,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额度由原来的1000万元调整至1亿元,其他级别中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额度也做了相应调整。

  闪某某表示,新定义增加了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的描述和界定,列举了引发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形,这有助于增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环境意识,适应应急管理工作从单项向综合转变的发展态势。

  新《预案》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辐射污染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对事件分级标准进行了系统地完善,并提高了经济损失标准。据悉,特别重大级别中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额度由原来的1000万元调整至1亿元,其他级别中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额度也做了相应调整;特别重大级别中还增加了“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此外,新《预案》将后期处置工作分为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闪某某表示,损害评估是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具体体现,事件调查是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