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最严控烟令”今日施行:排队时不能吸烟

  哪些地方不能吸烟了?

  ——公共、工作场所室内,排队时,……

  今天开始,到底哪些地方不能抽烟了?这是烟民们最为关心的话题。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有媒体将其形象地总结为:凡是“带顶、带盖”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都不允许吸烟。这意味着,办公楼吸烟室、机场吸烟室将取消,咖啡厅、餐馆、网吧、酒店客房、公共卫生间等也将禁止吸烟。

  媒体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看到,5月下旬以来,该院门诊大厅每天都摆出一叠控烟提示,这则提示明确:“我院楼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楼外吸烟区。”

  落款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控烟办公室的这则提示解释称,“在室内设置吸烟区(室)、安装通风换气设施等均不能避免二手烟暴露的危害”,并且“二手烟暴露没有安全水平”,因此,室内完全禁止吸烟室是避免危害的唯一有效方法。

  除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一是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二是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三是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四是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此外,条例第十条还明确,“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在第十二条,该条例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依法划定禁止吸烟区域。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排队等候队伍中”也不能吸烟。

  个人违规吸烟会面临什么处罚?

  ——最高处200元罚款

  6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图为北京街头公交车站附近广告屏的提示。媒体马学玲摄

  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

  媒体注意到,该条例在第二十五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作出了处罚措施。

  其中,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而个人“乱扔烟头”的,则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上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提示在开头即明确写道,“《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6月1日起施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违者最高罚款200元。”

  这则提示呼吁“吸烟者应当尊重他人的健康权益”,并列出二手烟暴露的诸多危害,譬如“可以导致肺癌、冠心病、脑卒中、乳腺癌、鼻窦癌”等。其中,孕妇暴露于二手烟,可以导致婴儿出生体重降低、婴儿猝死综合征、早产、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和唇腭裂。

  根据国家卫计委官员此前发布的信息,中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