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1200万元环保资金整治农村环境,涉及海南18村庄

  1200万元环保资金整治农村环境

  涉及我省18个村庄

  我省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将得以实施,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下达我省2010年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12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这是记者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此次国家安排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万宁东澳镇新群村、长丰镇牛漏村,乐东莺歌海镇新村,陵水光坡镇港坡村、坡尾村、新岭村等18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垃圾收集池及转运站、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设施、整治排污沟、建公厕等。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生态处有关负责人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文明生态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不尽完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粪便得不到有效处理,污染了农村环境。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的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以治理农村“脏乱差”为重点,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要求我省有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