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亲生女儿两次送与他人,十年后父亲诉求与女相认

  亲生女儿降生后两次送与他人,事隔十余年后,离异父亲诉至法院,要求与女相认。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

  父亲张金成在起诉书中称,自己生有二女,次女出生后,由于种种原因,通过本村村民高成俭将女儿送与黄立君、李秋玲抚养,起名黄秀。后因黄立君、李秋玲夫妇生下自己的孩子,又将黄秀送回张金成家。高成俭得知黄秀被送回后找到张金成与其协商,将张金成的次女送到高成俭亲戚家抚养,并说,张金成随时可以探望孩子。高成俭将孩子送走后,自己多次找到高成俭要求探望孩子,但高成俭至今不让探望,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高成俭将自己次女带回与其相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