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小孩抚养权怎么改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做出约定,起诉离婚的,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确定,原则上讲,孩子的成长环境稳定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5条及第6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于该变更要求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孩子抚养权是尊重双方自行商定的协议的,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请代理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请法院判决。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只要理由充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得孩子的抚养权。

  (一)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二)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三)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四)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五)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六)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七)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八)争取获得孩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