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

  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是在举证期限内出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的人,是指精神、心智正常的人,即使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要能够客观的表达案情,都可以作为证人。

  申请人:xxxxxx住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申请证人xxx(性别,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出庭作证。

  2、申请证人xxx(性别,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

  xxx诉xxxxxx劳动争议一案,贵委已经受理。由于证人xxx、xxx了解本案的有关事实,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请,恳请予准许!

  此致

  x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