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案件开具贫困证明有用吗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其实就按照字面意思解释就可以了。不要开具是比较麻烦的。一般都是涉及到特殊的职业岗位才需要开具的一种证明。例如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之类的职业。当然,有些企业也喜欢搞这一套,需要员工提供这些证明。开具这一份证明是比较麻烦的,特别是转过户口的人。一般而言,开具人直接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就可以了,就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之类的就可以了。如果是改过户口的,还得去之前的户口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这是比较麻烦的,而且转户口或者改户口的次数越多,那就意味着开具人得多跑几趟路了。

  (一)家庭贫困证明对量刑没有帮助。因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才可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

  (二)《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一)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