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条件者可,收养被拐儿童

  数据显示,当前被拐卖儿童被解救后,能成功回到父母身边的比例不到10%。针对这部分无法回到父母身边的儿童,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某某建议,一旦被解救一年后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办理合法手续后,可在国内办理收养。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显示,从2009年4月开展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到2011年底,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近万起。其中,在2010年到2011年公安系统开展的打拐专项行动中,共解救被拐儿童13000余名,未找到亲生父母的孩子约12100名。

  梁某某表示,仅有不到一成的被解救儿童能够回到父母身边,其余超过九成被解救后的儿童,按照相关规定只能寄养在福利院。这种情况下,福利院可以作为孩子临时的家,但与真正的家庭温暖相距甚远。一些福利院也为被解救的儿童寻找寄养家庭,但这些孩子不能按照《收养法》的相关规定被领养。

  针对这些问题,梁某某建议修改《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拐卖儿童被解救一年后仍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经公示后可通过合法手续,在国内办理收养。而一旦收养后找到亲生父母,亲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