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集团公司设立程序

  (一)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三)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一)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依法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或公开募集股本。

  (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发起人要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和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协议等文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