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2、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财产关系不同;

  3、财产责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