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资公司怎么注册

  1、有符合设立登记条件的投资者。

  2、拥有符合注册要求的营业场所。

  3、注册资本应符合法定资本的最低要求。

  4、商业运作符合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

  (1)境外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原件;

  (2)境外公司证书复印件;

  (3)境外公司境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两份(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需在6个月以内颁发的),需翻译成中文;

  (4)境外公司资料律师公证原件两份。(境外公司全套资料需提交到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机构做认证,如是海外公司还需提供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备签)

  (5)境外公司公司印章(备用,加盖申请资料之用)

  (6)如公司成立超过一年,则需提交中文版审计报告复印件

  (1)中方企业董事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原件;

  (2)中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

  (3)中方企业公司章(备用,加盖申请资料之用);

  (4)中方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1)合资双方合资协议书;

  (2)确定合资公司名称;

  (3)确定合资公司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

  (4)合资公司可行性报告;

  (5)合资公司章程;

  (6)中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彩照2张;

  (7)董事会提供所有董事成员名单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用);

  (8)房屋租赁合同正本3份,产权证复印件3份(公司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字);

  注:租赁合同要求:需以股东之一名义或合资公司法人代表姓名租用;30平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商用;该合同须经租赁管理所登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二)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四)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五)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二)、(三)、(四)项文件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