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子公司欠款能执行母公司吗

  不能。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独自承担各种民事责任,财产上面也是独立的,自负亏损以及债务纠纷,母公司一般不用承担连带责任,只有隶属于法人、隶属于业务的分公司,母公司才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通常情况下,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债务。

  从法律上来说,“子债母还”并无法律依据。子公司同母公司一样,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独立的个体,两者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财产责任。

  子公司如果在经营时发生法律纠纷,正常情况下,母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同理,母公司发生的债务纠纷,同样无须子公司承担。

  参照的法律条例可以见《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还有《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