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教师转发打油诗被学校罚款1.4万元,已诉诸法院

  据周老师说,今年1月16日,她在校园网上看到一首题为《首钢工学院和技校校长三笑与教师三哭》的打油诗。于是,她将这首诗转发到部分同事的邮箱里。校方后来通过内保局调查得知此事,认定她盗用他人账号发布不良信息,给学校带来了不良影响,给她行政记过处分并扣发四个月效益工资,合计人民币14164元。

  “对周老师作出的处分决定,是根据首钢公司《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和首钢培训中心《校园网管理办法》作出的。”首钢技校的代理人表示,周老师冒用别人名义通过办公平台,两次发送了不良信息。

  对此,周老师表示,她只转发过一次。此外,打油诗所述内容真实,也没有扰乱学校的正常工作,不能界定为不良信息。

  昨天上午,几位退休的老教师也前来旁听此案。一位老教师告诉记者说,这首诗写的内容与学校的现实情况完全相符,不能算是不良信息。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