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四项标准将于明年实施

  媒体从中国气象局获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大气本底站》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气象领域的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配套技术法规,四项标准是气象行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技术要求和执法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方式违反、变更。这四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有了具有法律属性的技术标准,对于保障气象探测业务的科学、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