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核心问题在于征收环节

  受邀与会研讨学者王锡锌表示,关注拆迁更要关注征收和补偿

  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对话

  昨天,受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参加座谈的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关于拆迁制度修改,他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征收环节。

  新京报:你收到的国务院法制办的草案文件有哪些内容?

  王锡锌:草案属于“机密”文件,目前还不便透露。

  新京报:你知道明天(16日)的会议是怎样的议程吗?

  王锡锌:今天(15日)我们收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形成的修改后的新拆迁制度草案文件,目前还不知道明天的会议具体如何安排。

  新京报:你打算在座谈会上都讲哪些内容?

  王锡锌:我特别关注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拆迁的前提是征收和补偿,关注拆迁问题更要关注征收和补偿。《拆迁条例》之所以与《宪法》《物权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冲突,主要是因为征收环节。

  不少征收都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不管《拆迁条例》怎么改,都要涉及到“公共利益”怎么界定,由谁来界定,“公共利益”的基本标准是什么,在界定“公共利益”时有没有社会参与,各方利益怎么表达。

  第二,虽然理论上讲,征收、拆迁只能是涉及“公共利益”,但实际上“非公共利益”会不会也导致征收、补偿和拆迁的问题。涉及“非公共利益”的商业开发所涉及的拆迁,是应完全遵守还是协商自愿的原则,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也相关。

  新京报:另外两个问题呢?

  王锡锌:第三,就是补偿到底如何做到公平,是否该在补偿过程中引入比较公正的市场原则,能不能经过中立的第三方论证,做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协商,不能像现行的《拆迁条例》虽然也规定了协商的程序,但很难做到平等的协商。

  第四个问题就是在拆迁制度的修订中,如何能够防止拆迁领域的暴力行为。现在有些强制拆迁通过停水停电等行为,这如何能够在法律上明确遏制。

  新京报:你觉得核心问题是什么呢?

  王锡锌:还是征收环节,如何能够合法地保障公民的私人财产和保障公共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公平的权衡。这是修改后的新拆迁制度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新京报:对这次座谈,你有什么样的期望?

  王锡锌: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召开座谈会,我认为这个态度非常积极。当然希望拆迁制度可以修改得快一点,但我更关心的是修改的质量。

  拆迁的前提是征收和补偿,关注拆迁问题更要关注征收和补偿。征收环节的问题,是修改后的新拆迁制度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