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手术同意书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有效吗

  手术前医师都要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列出一份写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的文书,让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手术。手术同意书是现代医疗制度中医患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一部分医务人员把手术同意书作为免除责任的“护身符”,无论大小手术,尽量多列手术风险,罗列的手术风险越来越多。一些患者或家属认为这是一种承诺书,承诺出现所列举的危险医院不负责任,签字前顾虑重重。更有人认为这是医院乘人之危签订的霸王合同或生死合同。手术同意书是何种法律性质的文书,有必要从法律上予以明确。

  手术同意书是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手术同意书是不是一种合同,有以下几种观点:

  1、手术同意书不是合同书,不具有合同的功效。手术同意书的意义一是从程序上表明手术合法。二是表明患者对手术的应有损害及可能的风险已经知晓。

  2、手术同意书可以视为一种合同,一旦发生合同列举的风险,患者应当承担。

  3、手术同意书是一种格式合同,其中的风险责任承担条款是无效的。

  手术同意书是不是一种合同,必须用合同的特征来衡量。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是产生、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③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1、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过,严格来说,手术同意书是否签字与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即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没有给患者造成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即使没有患者签字,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即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