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漯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为每月1120元

  根据全省统一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漯河市(含各县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992元/月调高为1120元/月,月增加128元,增长幅度为12.9%。

  据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今年漯河市和各县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要相应随着提高,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要提高到1120元/月,舞阳县和临颍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要提高到1000元/月。由于漯河市失业保险已于2013年12月实行了市级统筹管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市级统筹的省辖市(含市区及所属县市)原则上统一执行本市市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漯河市(含各县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统一调整为1120元/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应该享受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7月1日起也随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