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柳州失业保险金标准

  随着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失业金标准也上调。柳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80元每月调整到1810元每月,由于全市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按市本级标准执行,本次调整后市区及各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最低档由原来的1344元每月调整到1448元每月,高于各县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每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标准为其代缴每人每月超过280元的医疗保险。通过上调失业金标准和帮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兜牢保障柳州市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民生底线。此外,柳州市还延长了保障期限,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

  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