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满释放能否申领失业保险金?

  【问题咨询】李某原是一家企业的工人,因过失伤害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工厂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出狱后李某一直没有工作,生活困难。入狱前李某在单位交了多年的失业保险金。请问:李某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问题解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08号)中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因为他在工作期间曾多年交纳失业保险金,根据上述规定,他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期限规定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规定,(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因此,李某可根据自己的缴费情况办理相关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