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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案例分析

  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案例分析

  (案例转自网友hiawatha,案例分析为环球资深家庭团聚文案所写。)

  花花的加拿大家庭团聚,和爱的人啥时候可以真正相聚

  相爱的人,要真正能够生活在一起才是幸福的。偶和偶家那位在一起到今年快10年了,看起来是个很长久的日子,但是从04年,就开始了漫长的两地分居。05年初,牛牛移民去了加拿大,当时我们还没有决定结婚,等他过去3个多月的时候,我办理了加拿大技术移民,并且漫长的等待着,05年底的时候,加拿大政策有变,很多移民申请都在停滞ing,他妹妹建议我们结婚,办理家庭团聚,2地分居真的是痛苦的,为了能够早日在一起,几乎没有想什么,等牛牛回国,跟父母商量后,06年初我们就去注册了。

  06年的时候家庭团聚,准备好所有材料递交上去,审理周期只要3个月,很快的。当时我们都认为我俩是真的,肯定是可以通过的,牛牛的妹妹又是办理签证这行的人,就全部交给了她妹妹操作了,等到07年过年那会,却得到了拒签的通知书。

  原因是担保人为了表明跟我早已相爱,在表格里提供了他早在移民来加之前就与我同居一年以上的资料。移民局以牛牛本人申请移民时没有申报同居女友为由拒绝了该申请。欲哭无泪啊。在加拿大的移民官眼里,同居1年以上就等于是变相的结婚了,为何他在递交移民申请的时候没有提及我的身份。这个材料是牛牛妹妹做的,她信誓旦旦的说这样的case她是专业,却把我们在一起的一段时间写是同居,这对于专业人员来说是很严重的错误。而且在加拿大当地申请的时候,把资料的回邮地址写错,导致信函通知等资料丢失。

  接着,我们就进入了漫长的等待,07年中,牛牛找加拿大当地律师帮忙打官司,费用就要5000马币,天啊,当时比值是1比7啊。结果上诉失败,说要开大庭才可以,律师建议重新递交。

  目前的进展是在继续准备材料ing。准备重新递交。之前,因为太过信任牛牛的妹妹,对团聚如何申请一律不知道,导致严重的后果,现在花花准备研究一下关于加拿大家庭团聚如何申请。有此经验的mm可以给与花花相关经验,或感兴趣的mm可以跟花花一起探讨和交流,也希望能够帮助一些和我一样的mm度过难过。我也不知道我这个帖子能否坚持写下去,唉。现在我的心情一直是哀怨的。

  因为一直分居,牛牛要大部分时间往国内跑,时间金钱精力全部浩出去了。我们只想能够在一起生活。小小的愿望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实现。

  案例分析:

  请各位筒子注意,加拿大承认事实婚姻,及common-law relationship,如果担保人一方在递交移民申请时,没有申报婚姻的话,那么以后申请团聚的时候,千万不能写递交申请前已经同居超过一年。例如2008年1月1日担保人递交移民申请,那么写恋爱史时绝对不能说我和担保人从2007年1月或者更早就开始同居了。这样的情况马上拒签,而且没有上诉的余地。如果已经递交了团聚的材料,那么马上写解释信;如果已经遭到拒签,那么尽快写解释信,而不是选择上诉。

  在此案例中,在CIC的上诉已经失败,去到法院上诉一样会失败,只能重新递交,并写一封发自肺腑的解释信,不要批评使馆,而是深刻检讨自己和中介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