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模特“美腿”被拍卖是一种精神扭曲?

  “啊?拍卖会不是拍卖商品而是卖我们呀?”近日,参加选美比赛的大学生李雨静在得知会站在台上直接拍卖给企业,表示很惊诧。当晚,国际小姐暨西模中国精英模特大赛在成都举行半决赛。“中国首位美腿皇后和美足皇后将在本次大赛诞生,这在其他的选美活动中还从来没有过。”大赛主席朱春臣告诉记者,增加这两个项目的选美就是为了让成都更多有需要的企业借助大赛平台选出各自企业的专门代言人。“大赛期间我们将推出中小企业代言人专场拍卖会,企业可以直接竞价来挑台上的选手,价高者得!”古玩字画,金银珠宝,甚至日用百货……都可以成为拍卖品;但从来没有想到,模特的“美腿”居然也能被拍卖。表面上看去,这很不可思议;其实细细一想,也不难理解――模特的“美腿”自然是不能以“价格”来叫卖的,但“美腿”外延出来的元素符号却是可以拿来当作商品化的招牌的。或者可以说,模特们“美腿”的“产权”虽然属于个人,但只要参与了这样一次商业选秀,多姿多彩的“美腿”实际上已经异化为商家炒作牟利的无形资源。我不知道,女模特的“美腿”以何种标准衡量为“最美”,更不知道,“美腿”与企业代言有什么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我知道,“美腿”在这样的场合、在这样的语境下,业已成为商业最招徕眼球的旗号。来吧――叫价吧――谁的价码高――谁就拥有“美腿”,所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美腿当前,钱掏得最高者胜出”,打着为企业着想的人性化牌子,说穿了不过是为了自身牟利而竭尽所能、不遗余力。模特“美腿”现场拍卖――如此赤裸裸的欲望蛊惑,即不是“新招”,也不是正大光明的“阳谋”,而是一种“消费阴谋”。凡是商业化的选秀、只要有商业利益掺和进来,参与者们的“丰乳肥臀”或者“美腿”被一一“消费”成现实的利益,类似的“阴谋”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前不久,某某小姐选秀大赛上,不就爆出主办方让美女选手为官员陪酒的丑闻吗?逐利是资本的天性。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对拍卖模特“美腿”之类的商业无良活动大动肝火。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与道德相悖的模特“美腿”拍卖,为何会应者甚众、为何会引来一片叵测的起哄声?带着这个问题,我想,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美腿”公然贴上消费标签所折射出来的,不仅仅是一种商业伦理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