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有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有: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3、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