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超额有奖销售违法,商家被罚万元

  如今,商家为了促进销售,增加知名度和营业额,搞一些抽奖式有奖销售的促销活动本无可厚非,可如果把事情做得过了度,就有可能触碰到法律的高压线。不久前,玉田县工商局就查处了一起超额有奖销售家具的案件。

  案件的当事人李某是从事家具销售的个体工商户。今年7月中旬至8月初,李某为了促进销售,在其位于玉田镇的家具城内举办了家具建材联盟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活动中,他在宣传海报上大张旗鼓地宣传“资深顾问一对一、100%维护消费者权益、下单大奖抽不停、集章送好礼、现金一卡通最高享6800元优惠”等内容。其中,在“下单大奖抽不停”中设立了“特等奖1名:汽车大奖长安悦翔V3一辆”等不同奖项。

  经核实,李某所开展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中的特等奖长安悦翔V3汽车的市场价是4.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第(三)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了超额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的相关规定,这局对当事人李某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