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正当有奖销售

  摘要:有奖销售是指商业企业根据自身的现状,经营商品的种类,商品的特征及消费者的需求,通过给予奖励、刺激和诱导消费者参与购买的商品的活动。本文主要介绍不正当有奖销售相关的知识。

  【目录】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

  【正文】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

  一)概述

  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而仅仅对下列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

  二)表现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抽奖时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法规

  一)概述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所从事的有奖销售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和《若干规定》,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是:

  二)表现形式

  1、欺骗性有奖销售;

  2、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

  3、巨奖销售。

  三)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是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2、经营者实施了法律禁止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3、经营者的目的在于争夺顾客,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