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融资担保公司可以做委贷业务吗

  融资是金融学术语,指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及发展需求,运用各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或金融中介机构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活动。其常见形式有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典当融资及海外融资等。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是不能发放贷款。委托贷款中银行只是受托发放贷款,实际债权人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因此融资性担保公司是不能发放委托贷款的。

  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