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产权置换协议什么时候签

  通常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是在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与拆迁人进行协商后签订的。拆迁协议的签署前,被拆迁人在确定拆迁行为合法、程序正当的基础上,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多次磋商后,方可以签订拆迁协议。通常这个协商的过程还伴随着证据的保全和公证。总而言之,拆迁协议不可轻易签订。

  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时,首先要注意审查协议中是否明确了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情况,这里的具体情况不光包含产权房是否已经建成,产权房交房时间这两类主要事项,还需要征收部门列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结构、户型、朝向、价款等具体情况,这些情况不光是评估产权房价值的具体标准,还会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在接房时对房屋状况的核验工作,如果接房时发现房屋情况与协议中的标准不一致,可以向政府提出异议。除此之外,协议中还需要明确征收方的违约责任,如果由于征收方的缘由导致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或交房过迟,被征收人可以就补偿协议追究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产权置换的规则包括限制规则、交易规则和定价规则。

  限制规则是指允许部分退出的产业及国有企业,产权置换的底线是多少,即国有股权最低的持股比例是多少,余下的都是可以置换的。重要的支柱产业、基础产业,产业政策已有限制规则。一般竞争性产业产权的置换的限制规则由持股主体视需要而定。

  交易规则是指允许向谁转让。有些产业不允许向外资转让,有些产业不允许向自然人转让;转让的方式。如在证券市场公开竞价转让、拍卖转让、协议转让、少量股权转让、控股权转让;转让的程序。如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律师介入,股东决定转让,需明确是否需经过政府审批(为满足公平交易的要求),是否经过产权交易市场。